《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督規程》在壓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確的規定,在其設計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過壓力容器的承壓部件材料的選擇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僅外形質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慮材料的化學成分、尺寸標準、性能指標和監測方式進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基本的原則是:在代用中要杜絕各種指標不達標材料的應用,嚴格確保材料質量和達到保證,在技術上代用材料的技術要求不能夠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過多種材料選擇方式對材料進行檢測和測試。





壓力容器的設計總圖上,至少應當注明哪些內容?
壓力容器的名稱、類別,設計、制造所依據的主要法規、標準;
工作條件,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介質毒性和危害程度等;
設計條件,包括設計溫度、設計載荷(包括壓力在內的所有應當考慮的載荷)、介質(組分)、腐蝕裕量、焊接接頭系數、自然條件等,對儲存液化氣體的儲罐應當注明裝量系數,對有應力腐蝕傾向的儲存容器應當注明腐蝕介質的限定含量;
主要受壓元件材料牌號與標準;
主要特性參數(如壓力容器的容積、換熱器換熱面積與程數等);
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疲勞容器表面循環次數)。
使用壓力容器的注意事項
1.不準在有壓力的狀態下試圖拆卸壓力容器上的任何部件;2.不準對壓力容器作任何的剛性固定和連接;3.不準在超越壓力容器使用條件的情況下使用壓力容器;4.不準壓力容器在使用時有任何泄漏或端板組件常處于潮濕狀態。5,嚴禁超溫、超壓運行;6,經常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發現 有異常現象,如;工作壓力、介質溫度、壁溫超過許用值且不能使之下降;受壓元件發生 裂縫、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缺陷;7,安全附件失靈,接管斷裂,緊固件損壞時,應采 取緊急措施,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報告。8,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取得相關資質,方可獨立操作。9.日常使用中應進行相關維護、檢查,并進行定期檢驗。